2015-03-19 10:57:59 来源: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按照《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为充实我县乡镇财政所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效率,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乡镇财政所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财务、会计、计算机等专业毕业;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考,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前12名进入面试。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择优录取。
笔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财政及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时事及县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必须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5日下午16:00分止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咸丰县民族广场旁)
(三)必须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4张。
五、招考事项
1、报名后经审查合格,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发放《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凭《准考证》入场;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柳惠英 贺方明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咸 丰 县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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