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3 09:51:31 来源: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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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昆山市户籍;
4、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两眼裸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星期四),9:0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前进东路1258号)办公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三、面试与考核
1、报名后,由法院组织面试,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培训人员。在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无报酬亚伟输入专业技能培训。
2、培训结束后组织专业考核,按照从到低分录取16名。其他未录取的、成绩好的可进入法院速录员后备库。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和政审。
如体检、考核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原标题: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简章
昆山市人民法院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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