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10:40:50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萧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安排,现就萧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数量
此次萧县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 140人。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招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1.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很低生活保证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很低生活保证待遇12个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3. 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4. 正在享受很低生活保证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人员;
5. 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很低生活保证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5-7级的残疾人;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5月22日— 6月2日。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萧县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和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6月2日— 6月12日。萧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
通过《安徽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查。
3、考察聘用
资格审查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通过面试、走访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