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09:31:39 来源:
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援助政策,经县政府同意,拟招用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其中,县法院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6名(男性5名、女性1名);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3名(男性)。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嘉祥县户籍;
3、未就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报考县法院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的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份以后出生);
4、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人员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有残疾、传染性疾病,有口吃、重听、纹身,男性身高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低于1.60米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人才服务区(一楼西区),地址:呈祥大道与机场路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东,银座佳悦酒店南附楼。
3、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的原件(上述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注明姓名)、《嘉祥县2015年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可登录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主要查看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拟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公布。
(三)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体检,成绩相同时,困难家庭考生优先进入考核体检。考核由用人单位采取档案审核、走访等形式进行。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人员选聘
考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按招用计划确定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在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与拟招用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很长3年。
四、待遇
招用后享受我县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规定,在岗期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嘉祥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