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 13:46:47 来源: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新增公益性岗位配备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召聘32名公安消防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
二、取准考证时间
电话通知
三、报名地点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六楼(608室)
四、招聘数量及要求
共招聘公安消防公益性岗位32名,其中海龙镇:10名,山城镇4名,梅河口市区18名。以上岗位实行属地报名,乡镇的岗位户籍为本乡镇所在地,市区的岗位户籍为城区的5个街道。
五、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退伍军人;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国企下岗、失业人员;
以上人员需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梅河口市城镇户口,专业不限,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执勤灭火工作,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六、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灭火救援工作。
七、人员待遇
按照梅河口市现行公益性岗位相关待遇执行。
八、报名需知
报名需带小二寸像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兵提供退伍证;国企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下岗失业证明;失地农民需提供完全失地证明),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梅河口市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