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 16:35:2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150人。
一、招募范围和认定条件
(一)元宝山区城镇户口,身体健康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很低生活保证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3、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5、毕业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注: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人员;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和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已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财政供养的就业人员。
二、招募岗位
(一)社区治安协防员:平庄片区拟招聘48人,元宝山片区拟招聘32人。
(二)交通辅助协管员:70人。
三、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募为非全日制工作岗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工资为750元/月,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3月1日。
(二)、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免冠2寸彩照3张;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名地点:元宝山区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区就业局一楼)。
联系人:张庆祝、张磊
联系电话: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元宝山区就业服务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