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1 13:46:29 来源: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苟角镇招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专职协理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协理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会操作使用电脑;
7.具有岳池县城镇居民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须出示有效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交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9点至9月27日18点止。
报名地点: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岳池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 。
(二)资格审查
由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岳池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电脑操作考试: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microsoft office熟练程度。
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待定。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苟角镇共同组织实施。
时间:2016年9月29 日下午上午10点30分;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考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现实表现和政治思想素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六、待遇
招聘的专职协理员不占单位编制,纳入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缺乏相应职业道德以及工作能力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苟角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经济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食宿自行解决。
原标题:岳池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的公告
2016年9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