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10:09:18 来源: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素质测试)、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日报》、长治县政府网、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县电视台、《今日黎都》等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24:00登录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规定时间按网络提示同意承诺书条款后提交报名申请(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需提供承诺书打印件并签字确认,一经聘用,承诺书将装入本人档案),认真填写《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长治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有工作经历、兵役、人事代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将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2016年10月25 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红底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60元。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岗位报名人数,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两日内由考生自愿调剂岗位。报考人数虽然超过3人,但不达岗位数相应要求报考人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减少招聘岗位并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