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 14:20:05 来源:霞山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内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区残联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以街道为单位分为10个职位组,对报考同一职位组的考生笔试成绩进行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并从笔试合格者中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区残联办公室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三)政审
政审工作由区残联组织实施,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