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20:13:13 来源:中国禄劝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禄劝检察院办公楼403室(政治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2份(贴照片,附电子版)、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1份,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本人户口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的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各为100分。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30%)
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技能;
2. 笔试(占总成绩40%)
由禄劝检察院根据岗位要求出题。
3. 面试(占总成绩30%)
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前16名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在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协商解除,否则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