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19:39:48 来源:集美区政府官方网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月15日之后)等)、户籍材料、资格证书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12月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加分规定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现场报名期间向报名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