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14:32:07 来源: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
(2)笔试结束后,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
(4)笔试时间、地点和应携带的证件,详见准考证。
(5)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分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30%、30%和40%。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 + 面试总成绩×40% 。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向低分顺序排列,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募人数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及时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并列成绩的,并列人员全部递补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