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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09:59:33 来源: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6〕287号文件通知,请各位合格考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一式1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二寸照片1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于2016年12月31日(工作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11楼)核准后,发放资格证书。
市人社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
*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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