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5 13:34:23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岗位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3、面试前,对本人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等额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加分项
具有统计、财务、会计、环保、规划从业经验的,满一年加一分,最高加五分,计入总成绩。以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计算从业年限。
(八)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九)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由于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以及本人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批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加分项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月薪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内综合工资3500元/月。
2、合同期间,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部分从综合工资中扣除。
3、正式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处理,出现问题与本聘用单位无关。
4、聘期内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
5、聘期内工作人员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或出现重大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