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5 16:04:44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考生成绩计算
成绩采取10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具体计算如下:
1.面试(说课)方式
面试(说课)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面试(说课)+才艺展示、面试(说课)+护理技能展示(以下简称“面试(说课)+展示”)方式
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占分值70%,展示占分值30%。面试(说课)分数低于42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展示分数低于18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说课)+展示总分值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专业技能实操考试+操作流程陈述、专业技能实操考试+作品创意陈述、专业技能实操考试+作品工作原理陈述、专业技能实操考试+故障判断陈述考试(以下简称“实操+陈述”)方式
实操占分值70%,陈述占分值30%。实操分数低于42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陈述分数低于18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实操+陈述总分值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考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后开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