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7 10:20:57 来源: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岗位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则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聘岗位数,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0日在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3.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 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核、体检和选岗
(一)考核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如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的,则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三)如采取考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总岗位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已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将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丰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如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发生,并全部通过了考核和体检程序,则相应增加招聘总人数和招聘岗位,增加的招聘岗位为人才流动中心协管员岗位。并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选岗,笔试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四)体检由区劳动就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
(五)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广丰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六)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聘岗位数,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笔试分数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选岗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