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0 17:25:32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七)政审(9月28日)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查。
(九)公示(9月29日—10月3日)
由人社、监察等部门审核汇总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
(十一)聘用
上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聘用人员名单,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安排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审核聘用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后可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的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