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11:46:01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约为4600元/月,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薪酬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
(三)食宿自理。
(四)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所需资料:
(1)《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投递);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驾照、职称和职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扫描件;
2.投递要求:
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工作地点”格式写明,如“案件巡查员张三(香洲)”,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10月8日16:00。
注意: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者、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
(一)案件受理员:采取打字测试+结构化面试。
测试报考人员中、英文的打字速度,要求中文打字每分钟50字以上,英文打字每分钟90字以上。
(二)案件巡查员:采取路考+结构化面试。
为期三天的路考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和适应性。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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