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18:02:08 来源: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三)现场所需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8年2月28日之后)等)、户籍材料、资格证书材料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0月下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政府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确定资格复核对象:(1)退役士兵;(2)集美区就业困难人员:(3)学历层次(学历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较高确定资格复核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不宜体检的相关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递补
在资格复核后,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