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09:39:15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
2、资格审查。
由人社、监察、教育、扶贫、公安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在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内容: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对冒名顶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3、考试阅卷:本次招聘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当天上午组织考试,下午使用电脑阅卷,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4、成绩查询: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