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16:44:55 来源:阿左旗12333
(二)面试
1.设置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设置7人。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按1:1(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开考,设定合格线,为整场考试平均成绩。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所有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与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打分、当场报分的方式进行,七位评委打分后分别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报考者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四个主体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入总成绩。
六、政策
同等条件下,考生中具有农牧区户籍、蒙汉兼通者优先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察
旗农牧业局、旗农牧区生态执法局、旗草原站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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