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10:09:05 来源:海门市人事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工作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文广新局通知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文广新局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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