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5 10:06:40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若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则均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再比较政审考察意见后由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由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鉴定书。
(七)公示
根据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吕田镇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后在吕田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从化吕田镇社会事务办反映,投诉电话:。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