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09:53:46 来源:
三、考试事项
(一)管理岗及专业技术岗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先进行统一培训(为期5天),完成培训后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2、技能操作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培训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占30%合成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实践3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5、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变更、延期该职位的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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