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17:10:02 来源: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办法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由三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残疾人招聘工作由市残联具体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岗位对接、人员推荐报名工作;市城管局、三区环卫局和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岗位分配安排、《就业援助协议书》的签订、管理及工资发放;市、区人社局负责下达招聘指标、招聘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服务及聘用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8日三区发布招聘公告。
2、12月11-12日社区公示推荐人员名单,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区人社局报名人员名单。
3、12月13日-14日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办事处劳动保障站介绍信、近期1寸照片6张到所在区就业服务局报名。
4、12月16-17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12月18日-19日组织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由各区按规定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续补。
6、12月20日进行复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7、12月21日进行人员分配,聘用人员到各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岗位安排。
8、元月1日聘用人员正式上岗。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1、城市卫生清扫员的聘用时间为一年,即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2、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和补贴按《邵阳市本级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0〕6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社保补贴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未改制企业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组织生活按原渠道不变,已改制企业人员的组织关系、组织生活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管理。
4、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依据市政办发〔2010〕6号文件精神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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