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15:27:00 来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提供山东省人社厅或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证书;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失业状态证明;
(3)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状态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4)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村委(社区)开具的证明;
(5)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证明;
(6)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户口本》、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
4、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考察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政策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使用期限3年,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