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09:37:55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 12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复转军人持复员证可免报名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及退伍军人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 :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1000米。
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参照相关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六)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