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15:27:43 来源: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乐昌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民政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乐昌市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