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6 21:22:23 来源:颍东区人民政府
按照《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现将部分岗位核减(销)情况公告如下:
报考以上被核销岗位已缴费人员可于2017年3月6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监察室)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核减(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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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