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20:58:30 来源: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
根据《长治市郊区政府购买综合执法协勤服务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依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2.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8∶00前报到,迟到者,责任自负。
报到地点:原报名地点(长治市郊区人社局)。报到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费用:按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3.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纪律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2)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参加体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家长不得陪同。
(4)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6)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咨询电话:
原标题:长治市郊区政府购买综合执法协勤服务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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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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