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20:37:19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新丰县安监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有关规定,近期县安监局组织了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安监局办公室(群英路18号县安监局5楼)进行政审。并提供下列材料:1.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 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安监局(联系电话:)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原标题:2017年新丰县安监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体检结果公示
点击下载>>>
新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