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22:35:06 来源: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28日――3月31日。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4)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
以上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一份。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3月30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上班时间)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颍东区区政府对面河东办事处四楼)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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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