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22:29:15 来源:静宁政府网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6〕23号)和《平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平人社发〔2013〕2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更好地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县人社局结合县情实际,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未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现将拟安置的马银蕊等93名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对安置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网络等方式反映 ,人社局将认真受理。若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资格;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上述人员安置到城市协管、保洁、保绿和公共设施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受理单位: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公示期限: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原标题:静宁县2017年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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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