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09:25:04 来源:汕尾人才网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总工会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府聘员工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为每人每月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