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09:41:59 来源:滨州就业人才网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题目、统一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公示期3天。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
四、录取办法
(一)政审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报考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滨州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形式: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