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17:55:28 来源:海门市政府网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栏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名单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录取):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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