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13:40:50 来源:沈河区政府门户网
(二)考试和体检
1.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进行公示,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17日至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
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为4月20日至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签约上岗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2日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3),并于5月2日统一组织上岗。
三、政策待遇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应发补贴)。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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