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4:07:59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执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以上证件的A4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纸质档(在学信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2018年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验证报告);
(3)本人签字的《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档。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给予取消聘用处理。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审查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5,经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实行跨岗位调剂或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关成绩在新邵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全日制学历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八)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邵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