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 18:48:55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
(三)考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0.5mm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塑料垫板,严禁将手机、手表、钻戒等首饰和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对冒名顶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委、监察委给予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3、考试阅卷:本次招聘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当天上午组织考试,下午使用电脑阅卷,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4、成绩查询: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对确定的拟聘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管理
(一)岗位性质。
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后可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县人社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