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14:38:19 来源:东莞政府在线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査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录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