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15:31:24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8年浙江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浙江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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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12号),我县2018年将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安吉县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和招生(招聘)单位及专业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招生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本县共招生1名,招生(招聘)单位为孝丰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为农学,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三、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
1.考生填报志愿。所有符合一、二、三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农业局。
2.体检、公示。县农业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三天。
3.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招生(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如有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则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四、定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见附件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回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单位工作,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按协议回我县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兼传真);县农业局科教站。考生可登录安吉县人民政府网()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吉农业”、“安吉人社发布”获取相关信息。
原标题:安吉县2018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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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农业局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