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8:10:52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五)考察:
按名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到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政府网和信宜政协办公室公开栏等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即通知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人员。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本公告由信宜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