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20:00:12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报名方式:填写《广安经开区城管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本人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由广安经开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城管分局和人社局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如果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方式:考试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试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提问;
(三)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在广安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广安经开区城管分局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相关事项由广安经开区城管分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
九、使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到,试用期1个月,并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期满后,经聘用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时间。每月必须保证上班至少10个工作日,考勤方式为指纹打卡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