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18:06:32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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