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16:00:57 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2.面试需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准考证1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1.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培训
被选派人员需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选派单位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服务选派规定、政治时事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学习。
八、聘用及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工作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
(二)被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人力资源服务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选派。不合格的,取消选派。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继续优先安排选派工作。
(三)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被选派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的缴纳,服务报酬(人/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