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1:56:28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信阳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体检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选岗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以县(区)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并由各县(区)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七)岗前培训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对岗前培训工作统一督导,各县(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经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我市“政府购岗”办公室。
(八)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通知书,及时与岗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合同的式样按豫人社〔2016〕1号文件附件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情况由县(区)人社部门收集整理,上报至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备案。2018年政府购岗招募高校毕业生于11月份全部上岗。
三、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自2018年10月1日起,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按照专科生不低于22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3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400元/月(工资均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县级人社部门应对政府购岗人员组织实施年度(期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逐级报送省、市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人员的,享受河南省及当地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政策;被新单位录用招用的,其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政府购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政府购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三)“政府购岗”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四)2018年新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