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13:58:45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报名登记表两份;
符合年龄放宽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由单位开具的,具有至少3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相应时间区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2)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检验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1月12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16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考察、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11月21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体检。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