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4:07:02 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
市“政府购岗”办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于11月19日—23日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公共就业网()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政府购岗”办负责发放《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基层岗位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依据报到通知书与其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基层岗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站所(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政府购岗”招录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八)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与招用的“政府购岗”人员签订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全省统一上岗日期为当年11月。
五、岗位待遇
(一)基层岗位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2018年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的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社保缴费时间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