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12:09:18 来源: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具有较强资质证书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公布,未进入体检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政审。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行上岗培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薪酬、保险待遇。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2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础薪酬待遇2350元(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