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14:09:40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量化考核
1.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见附表2),以报名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确认、打分、汇总、计算。
2.量化考核分数达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名单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的1:3的比例,从量化考核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对公共卫生服务协理政策的理解。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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